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重庆破虚开发票案引热议,虚开增值税发票判几年?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警方介绍称,今年一月上旬,黔江区国税部门查询税务情况时发现,重庆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生产基地尚处于建设阶段,在无生产能力情况下,近两年已向多家公司虚开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13亿余元。税务部门怀疑该公司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重大嫌疑。接到移送案件线索后,黔江区公安局经侦支队迅速抽调警力与国税部门联合调查。
警方调查得知,2012年8月,犯罪嫌疑人潘某寿利用其子潘某某作为法定代表人,注册成立重庆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加工成品油业务,并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潘某寿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占70%股份,其前妻胡某梅任公司出纳,并与潘某某分别占公司20%、10%的股份。初查情况表明,该公司在原材料及成品油购销过程中,存在无物流费用、无银行资金回流、无依据冲减往来款等异常现象。
介于该案涉及全国10余个省、直辖市及20余家企业,该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专案组通过在辽宁、山东、湖北等涉案地深入调查查明,下游企业与涉案新能源公司及上游企业均无实际商品交易,企业之间真正的业务就是为了逃避消费税而进行的“变票”业务。自知难逃法网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潘某寿主动向公安局投案自首,其余犯罪嫌疑人也相继被抓获。
警方介绍称,从2013年5月至案发,涉案新能源公司在没有任何真实业务情况下,利用伪造资金流、出入库单据,直接将原化工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为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逃避合成成品油生产环节必须缴纳的消费税。该公司先后与辽宁、山东、湖北、四川、上海、重庆等地20余家公司进行上述“变票”业务。在接受上游20余家企业虚开的原材料发票13亿余元后,该公司又虚开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13亿余元,共非法获利1500余万元,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4.5亿余元。目前,专案组已依法追缴涉案赃款500万元。
目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潘某寿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逮捕,同案人员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法律责任纠纷法律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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