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精选
用户158****1078 2019-09-17 08:13:41
提问:
1、需要分割的财产类型是?
其它财产(含债务)
2、您是否和对方已登记结婚?
已登记结婚,准备离婚
3、结婚登记日期是?
2018-01-01
4、双方是否共同生活过?
共同生活
5、双方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多选)
6、财产的大致估值是?
财产估值0万元
天穗法律服务 2019-09-17 08:13:41
回复:您好,这种情况一般平分处理。有其它财产约定的从约定。
用户138****9108 2019-09-16 20:04:11
提问: 怎么登陆
天穗法律服务 2019-09-23 17:56:34
回复:您好,这不是法律问题
用户186****1395 2019-09-16 14:53:06
提问: 您好 我七月刚签了一个工作合同. Offer letter 上面写了一句 this is a fixed term labor contract from 7/1/2019 到 6/30/2020 (我是 Expatriate). 请问我现在可从离職吗? 还是要等到 6/31/2020? 谢谢
天穗法律服务 2019-09-16 17:24:27
回复:您好,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户188****0301 2019-09-16 11:26:01
提问: 你好,我是昨天被别人打了,我自已照了片,问题不是很大,我想咨询怎么搞
天穗法律服务 2019-09-16 11:54:23
回复:您好,对于他人对您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您也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人生损害赔偿责任。
用户188****7435 2019-09-16 10:51:40
提问: 我想咨询一下,就是之前公司拖欠我们工资,然后我们申请劳动仲裁拿到仲裁结果了,但是仲裁结果寄到公司没人收,长沙这边的公司好像没人了,寄到公司老板在北京的公司也没人收。想问下这个情况下我们有没有办法拿到钱?
天穗法律服务 2019-09-16 16:42:04
回复:经过了解,咨询人有公司法人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已建议可以直接起诉该法人要求返还所拖欠的工资。
用户185****6829 2019-09-16 10:20:28
提问: 想找一名离婚律师帮我争取孩子扶养权
天穗法律服务 2019-09-16 16:28:56
回复:已回访未接通
用户131****8112 2019-09-16 09:36:09
提问: 您好!请问嫌疑人是9月6号在广东被带走的,现在被关押在惠东看守所,至今通知函也没有送达当地派出所,也没有与家人取得联系,正常吗?
天穗法律服务 2019-09-16 16:13:13
回复:已告知应当尽快委托律师去会见和了解情况,后续加微信跟进处理。
用户131****8112 2019-09-16 09:36:06
提问: 您好!请问嫌疑人是9月6号在广东被带走的,现在被关押在惠东看守所,至今通知函也没有送达当地派出所,也没有与家人取得联系,正常吗?
天穗法律服务 2019-09-16 11:46:16
回复:电话未接通
用户139****5967 2019-09-15 19:23:44
提问:
1、请问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多选)
感情破裂,家庭暴力
2、是否存在以下纠纷?(多选)
财产分割
3、对方是否同意离婚?
不同意离婚
4、您现在所处的阶段是?
想马上离婚
天穗法律服务 2019-09-15 19:23:44
回复:建议您和对方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后进行协议离婚。如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地点: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前一年经常生活的地方)。
用户183****5553 2019-09-14 15:09:34
提问:
男方隐瞒财产和收入,在2012年小孩刚100天的时候逼我写下离婚协议书,把小孩的生活费写成1300,还把我们母子赶出家门,后于2015年单方面向法院起诉离婚,2015年离婚判决已经下来了。从2012年至2019,男方从没探望过孩子一眼,每月仅支付1500的生活费。有什么办法要求增加抚养费,并查出男方隐藏的财产。为小孩和我自己争取到合法的权利。可以聘请贵所的王幼柏主任律师来帮我打这个官司吗?我的联系电话是18378855553黄女士。
天穗法律服务 2019-09-16 09:16:40
回复:您好,父母离婚后,子女被判给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有下列情形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 在以下几种情形下,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增加:(1) 原定抚养费的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的;(3)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是十几年前定的标准,已经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在这里,由一个当事人常见的误区,例如,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收入没有明显增加,不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收入大大增加了,这种情况下,直接抚养的一方往往会产生追加抚养费的念头。但实际上,如果孩子的实际需要没有增加,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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