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法律服务
2018-07-06 10:58:40
回复: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这种情况下还是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的,建议跟用人单位办好手续之后再离开。如果劳动者期满后仍没有接到离职通知,不需等待通知,可自行离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以此理由拒绝支付您工资是违法的,建议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需更详尽解答,请拨打法律热线400-9669-113,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天穗法律咨询服务(tiansui110)”感谢您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