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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逃税事件:韦唯被瑞典税务机关指控逃税

2016-03-15

瑞典税务机关日前已盯上居住在斯德哥尔摩的居民--著名华裔流行歌星韦唯,并试图冻结韦唯五千万瑞典克朗(约合45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

一、明星逃税事件案情回放:


瑞典的税务机关户政税务局表示,韦唯是中国的一线明星,她在中国各地举办了巡回演唱会,但是没有为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税务机构估计,从2004年到2008年,韦唯每年收入约为2900万克朗(约合2610万元人民币),而这些收入从未报给瑞典的税务部门。


瑞典税务机关日前已盯上居住在斯德哥尔摩的居民--著名华裔流行歌星韦唯,并试图冻结韦唯五千万瑞典克朗(约合45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

  

瑞典的税务机关户政税务局(Skatteverket)表示,韦唯是中国的一线明星,她在中国各地举办了巡回演唱会,但是没有为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税务机构估计,从2004年到2008年,韦唯每年收入约为2900万克朗--这些收入从未报给瑞典的税务部门。因此,它认为要求在韦唯补交完税款之前冻结她的资产是合理的。

  

但是,瑞典的地方行政法院拒绝了税务机构的这一要求,因为它的估计数据是“从互联网、新闻媒体(包括韦唯的访谈以及该税务机构与在中国居住人员的交谈)中获得的”。虽然法院认同韦唯确实“有可能”有部分收入没有交税,但是最终还是裁定税务机关因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他们对韦唯收入的估计而拒绝了这一要求。


二、明星逃税事件案例分析: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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