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正文

法律咨询:大陆居民在香港登记结婚要离婚怎么办?

2016-04-26

  我国法律规定,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天穗律师网用户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香港登记结婚,领了结婚证,因现在婚姻出现问题,双方想离婚,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可以在这里办理吗?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解答:


  中国大陆户籍的居民,虽在香港登记结婚,仍然可以在大陆诉讼离婚,但香港的结婚证或者结婚证明均经过港方公证方能认定其效力。


  我国目前实行两种离婚的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就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二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起诉至法院,或者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起诉至法院。您应该到被告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起诉状、结婚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相关法律分析:


  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和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我国法院仍可以行使管辖权受理内地居民的离婚案件。也可以到内地民政婚姻等级机关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应持证件1)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


  2、香港居民应持证件:1)香港居民的有效通行证或回乡证、身份证;2)香港居民的结婚证


  3、共同材料: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上是一篇关于婚姻家庭的法律咨询,更多法律咨询敬请关注天穗律师网法律咨询频道。如遇到相关问题纠纷的朋友,欢迎拨打天穗律师网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热线4000-488-499,我们会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