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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伪造房产证擅卖出租房屋

2016-10-24

  ◎背景事件


  白某从李某手中租得一套二居室,在签订租用协议时,白某要求李某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李某拒绝后,白某提出用手机拍摄一张李某房产证的照片作为保障,李某同意。此后,在租到住房后,白某通过手机拍摄的李某房产证样本,伪造了一个房产证。并以此向第三方出售房屋,在取得第三方信任后,骗取定金20余万元后逃遁。


  ◎法律分析


  由于我国现有的房产证缺乏特殊的防伪手段,所以通过租用房屋,伪造房产权证来违法的案例十分多见。这类案件属于合同诈骗,已经触犯了《刑法》中的相关条例,应该对当事人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类案件又有两个细分方向,从大多数案例来说,伪造房产证者的目的仅仅在于欺骗购房人,并不指望伪造的房产证可以通过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核。所以这类诈骗主要发生在过户前,即通过要求购房人支付高额定金的方式来进行诈骗,犯罪者往往套取定金后便会一走了之。


  但也不排除极少数造假手段的高超的犯罪分子,会通过直接伪造房产证欺骗过户办理人员,全额骗取房款。这种情况下,由于从事房产过户转移的办事人员并不具备除一般经验外的专业鉴定办法,也有可能造成诈骗得逞。


  ◎律师支招


  此类事件应该把防范放在第一优先的位置上。在出租房屋时,应切实保护好房产证的信息安全。另外,出租中介机构也有配合业主保护相关信息安全的义务,否则业主可以追诉其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