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单方在房产证上有名字的情况,另一方要求将自己的名字加进产证,以实现对自己权利的保护,是很重要的。当然,我们所说的重要,仅指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权利影响方面。
这涉及到两种情况:如果该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通过加上另一方名字的方式,可以使加名的人取得房屋的部分产权;如果该房屋是婚后以一方名义购买的双方共同财产,另一方的加名行为,则使自己实现对房屋的实际控制。
上述情况,是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后产生的基本法律后果,故在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因保护产权而形成的加名潮是不足为怪的。但实践操作中,仍有必要注意加名操作的方式。很多人认为,对于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产权房屋,另一方加上名字,就可以分得二分之一产权了。
笔者认为,在理论上确实如此,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变成共同共有,产权份额与出资比例是无关的,离婚财产分割时当然应该一人一半。然而在司法实践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很多法官还常常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由此可见,最保险的方式是协议,就是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同时,通过协议方式确定每个人在房屋所享有的产权份额,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比例。只要有这样的协议,房屋的产权就可以得到充分保护。
有些人认为,既然婚后购房是双方共同财产,不加名字也没有关系;还有人认为,婚后的房屋产权即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出售时也必须经另一方同意,买卖合同才有效。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也就是说,即使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加名字仍然是有意义的,这是因为,虽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外而言,房屋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当产权证上有名字的一方要卖房时,并不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配偶就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被卖了房。而加了双方的名字,当然有利于实现对房屋产权的保护。
1、婚后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
婚前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购房一套,首付30万,婚后仍有30万贷款,现与妻子共同还贷。
若房产证上要加上妻子的名字:在房贷尚未还清的情况下,是否在贷款银行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具体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办理需要多少费用?
房屋更名,需要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才能办理;
婚前财产,婚后想变为共同财产,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手续所需要资料等同二手房过户,税费按照分割的份额确定。
2、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该怎么加?费用多少?
夫妻办理共有产权分两种情况:
一是婚后购买的房子,可以直接申请变更手续,办理夫妻共有产权,只需要缴纳一定的登记费和工本费,不需要缴纳税费;
二是婚前购买的房子,也可以申请办理夫妻共有产权,但需要缴纳税费。
另外房子有按揭存在的,需要将按揭还清,因为抵押物发生变化须先解除抵押,建议办理财产公证。
3、婚前购房婚后房产证加名问题?
婚前我按揭购房(首付50%现款),当时是我借款付了40%的钱,女方也掏了余下10%左右。
预售合同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按揭是我办的,每月也是我在付,现在女方要求办房产证加上她的名字,怎么办?
如果是婚前房产,要加夫妻中的另一人的名字,必须纳税。
任何人要加名,就是转让1/2产权给他(她),要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一起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加名手续,双方都要缴纳规定税负的一半。
全部税负是:1%契税(90平米以上的是1.5%)和1%个人所得税。
如果产权不满五年,还要缴纳差价5.5%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