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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2016-11-02

    网友;:古某与我妹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摆宴席邀请各位亲朋好友证婚。婚后半年,古某到深圳打工。在打工期间,古某和肖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我妹妹得知此事,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古某重婚罪,并分割与古某结婚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10余万元。请问,我妹妹的做法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律师:根据《婚姻法》第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后,只有依法向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取得结婚登记证的婚姻关系才会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因此,你妹妹与古某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古某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二人间也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