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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行业霸王条款:住酒店财务不寄存丢了活该?

2016-03-04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交易领域合同格式条款问题较多,省工商去年对全省142家网络交易平台和国内较大的9家网络交易平台开展了长达近一年的调查摸底、网上调研、分析归类、条款点评,共梳理出三种类型七个种类共计92条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网络交易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这是一篇关于酒店行业霸王条款的案例分析。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时代,酒店行业越来越多。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提醒,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应当学会借助律师的专业技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遭遇“纠纷”,欢迎拨打天穗律师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寻求最专业、最权威的法律咨询服务!


一、酒店行业霸王条款案情回放:


霸王条款罗列:


常州市某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快捷酒店检查时发现,酒店“旅客住宿登记表”的“旅客须知”栏中,有“如有贵重物品和行李请寄存,否则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的规定。


二、酒店行业霸王条款案例分析:


法律顾问分析:


这条酒店的友情提醒相信只要住酒店的额客人基本都见过,但实际上它挺“霸王”。该条款单方面免除了酒店自身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旅客未寄存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免除了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同时违反了该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排除了消费者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来源:互联网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