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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霸王条款曝光:最终解释权归网站

2016-03-04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格式条款。

这是一篇关于网络交易霸王条款的案例分析。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时代,网络交易越来越多。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提醒,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应当学会借助律师的专业技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遭遇“纠纷”,欢迎拨打天穗律师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寻求最专业、最权威的法律咨询服务!


一、网络交易霸王条款案情回放:


霸王条款罗列:


“本网站之声明以及其修改、更新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网站所有。”


二、网络交易霸王条款案例分析:


法律顾问分析:


该格式条款通过经营者给自身确定“最终解释权”,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意图在于使“最终解释权”被赋予某种事先约定的合同效力,从而在网络交易中发生合同争议时,减轻、免除其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来源:互联网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