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办卡时,双方约定了卡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时间,经营者事后无故单方违约;卡内余额为消费者所有,经营者擅自将卡作废,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这是一篇关于餐饮消费霸王条款的案例分析。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时代,餐饮消费越来越多。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提醒,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应当学会借助律师的专业技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遭遇“纠纷”,欢迎拨打天穗律师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寻求最专业、最权威的法律咨询服务!
一、餐饮消费霸王条款案情回放:
消费者杨某于2012年在生活馆办了一张就餐卡,办卡时经营者承诺每存入100元就会赠送消费者50元优惠,此卡终身有效。消费者用了不到一年,2013年3月再充钱时被告知此卡已作废,如想继续享有优惠,只能再另办一张卡,并且充值100元只赠送30元。
霸王条款罗列:
此卡如有折损,卡押金不予返回,如因卡损坏而导致设备无法读卡,则卡内余额不予退回。本馆保留此卡最终更新决定权。
二、餐饮消费霸王条款案例分析:
法律顾问分析:
办卡时,双方约定了卡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时间,经营者事后无故单方违约;卡内余额为消费者所有,经营者擅自将卡作废,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来源:互联网整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