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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行业霸王条款:不能上课无法退款

2016-03-03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在签订合同之初,消费者应对退班时如何退费、培训达不到承诺效果,培训过程中人身安全等事先约定,并妥善保存音频资料、发票、合同等材料以便日后维权。

这是一篇关于教育培训行业霸王条款的案例分析。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时代,教育培训行业越来越多。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提醒,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应当学会借助律师的专业技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遭遇“纠纷”,欢迎拨打天穗律师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寻求最专业、最权威的法律咨询服务!


一、教育培训行业霸王条款案情回放:


培训机构的“霸王条款”并不少。上周,成都一王姓家长就拨打了本报热线进行投诉。王女士的小孩此前在城内某机构接受教育培训,“花了4800元,够买了24节课时的艺术培训课程,但没上一两节,小朋友就因故不能上课,所以要求学校退款。”王女士说,“我们要求退还剩下3000多元的课时费,但对方拒不接受。查看当初签的协议,发现只有一张非常不正规的收据,上面一行小字写着相关退款事宜,没做任何告知,简直就是霸王条款。


二、教育培训行业霸王条款案例分析:


法律顾问分析:


有业内人士指出,消费者在遇到培训合同中对自身明显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时要谨慎考虑。如退款时被多项条件限制、经营者有权变更各项规定、有权迁移授课地址、学员转学需支付转学手续费、凡对本协议的手写修改不具法律效力、最终解释权归合同制定方等,都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在签订合同之初,消费者应对退班时如何退费、培训达不到承诺效果或培训地点变更等情况出现时如何处理,培训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等问题事先做约定,并妥善保存音频资料、发票、合同等材料以便日后维权。”


来源:互联网整合